本文摘要
qzss.top
这篇文章是关于杨荫浏先生的《笙——竽考》,探讨了笙和竽这两种乐器的起源、区别和发展历程。 1. **起源和存在**:笙和竽在春秋战国以前就已存在,但具体创制者尚无定论。古代文献中有关于笙的记载较多,但关于竽的创制者多为传说中人物。 2. **笙和竽的区别和关系**:笙和竽是同类的两种乐器,汉代以前人们既以“笙”概括笙和竽两种乐器,又同时兼用笙和竽两个不同名称来区别这两种乐器。 3. **竽、笙类乐器的发展概况**: - **早期**:笙和竽并存,竽被重用。 - **中期**:笙和竽仍并存,但竽已失去重要地位。 - **后期**:只存有笙,竽不再存在。 总的来说,笙和竽作为同类乐器在古代音乐中占有重要地位,经历了从并存到逐渐衰落的过程。
编者按:
《笙——竽考》是杨荫浏先生晚年时期的力作。杨先生通过结合历史文献、考古出土实物,以及民间现存乐种论述了笙竽之区别。笙至迟在春秋时期已经存在,它和竽属于同类乐器。汉代以前,人们既以笙指代笙、竽,又分别以笙、竽来区分这两种乐器。最早明确区分笙、竽的著述是《宋书·乐志》,它提出了两个标准:一是宫管位置,二是簧数多寡。然而,由于旋宫转调的逻辑与黄钟音高的变迁,使得宫管位置记录并不唯一。所以,在上述两种标准中,取簧数多少来说明笙、竽之区别,较为普遍,也较为明确可靠。笙、竽类乐器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:早期笙、竽并存,汉代以前竽被重用;中期笙、竽仍并存,但竽已失去重要地位;后期只存有笙,竽不再存在。
笙——竽考
一 起源和存在
关于笙的起源,古代文献未有定论。秦汉时的著述,讲到笙的创制者为随[1],或说女娲氏[2]。这些都是传说中人物,未可作为依据。但笙在春秋(前770—前476)以前早已存在,却是无可置疑的。《尚书·益稷》已提到“笙镛以间”;《诗经·小雅·鹿鸣》已提到“吹笙鼓簧”;后来在《仪礼》、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等书中,更有不少关于笙的用法的记载,可供参考。
二 笙和竽的区别和关系
笙和竽是同类的两种乐器。两者既有共同性,又各有其特殊性。汉代以前,一方面人们既以“笙”概括笙和竽两种同类乐器,在另一方面,他们又同时兼用笙和竽两个不同名称来区别这两种乐器。《周礼·春官·笙师》中说:“笙师……掌教龡竽、笙、埙、籥、箫、篪、篴、管。”这里,让以“笙”为官名的“笙师”去总管教习吹竽和笙以及其他管乐器的职务。这主要可以说明,当时的确有以“笙”来概括笙和竽两种乐器的习惯[3]。在《仪礼》和《礼记》中,在讲到宫廷的乡饮酒礼、燕礼和大射仪等仪节时,都只提到笙,没有提到竽;那里的“笙”,可能是代表了笙和竽两种乐器以及其他笙类管乐器;因为在笙和竽被广泛重用的时代,在需要用到几种笙类乐器[4]的宫廷仪节中,独独把竽排除在外,是不可想象的。但是在战国和汉代的文献,如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淮南子》等书中,也曾多次同时提到笙和竽两种乐器[5]。这又说明,笙和竽确实是同时并存的两种不同乐器。
笙和竽在形制上究竟有何区别?东汉时期的著述,提到竽的簧数,都承认其前曾有过三十六簧的竽[6]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应邵《风俗通》的说法。它说:“竽……管三十六簧也,长四尺二寸;今二十三管。”它非但说出了其前竽的簧数,而且也说出了其前的竽的大小;更重要的,它又说出了竽的形制,在发展过程中,其簧数有逐渐减少的趋势。现在我们见到了从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中发掘出来的一具竽的明器[7],更可以进一步为之补充两点:(1)不仅在东汉时期,早在西汉初年,这种竽的簧数减少的趋势,也已经明显;(2)竽的簧数的变异是多样的,不光有二十三簧,也有二十二簧,甚至也可能有其他形式。
最早企图明确指出笙和竽的区别来的,是南北朝时期的著述。《宋书·乐志》:“宫管在中央,三十六簧曰竽;宫管在左旁,十九簧至十三簧曰笙;其他皆相似也。”这里提出了区别笙和竽的两个标准:(1)宫音管的位置,(2)簧数的多少。宫音管的位置是比较不容易明确肯定的。首先,在转调(“旋宫”)已经相当流行的时代,十二律都可以作为宫音;竽上若不是只奏一调的话,则取宫音管为标准,是没有多大意义的。其次,即使有可能以宫音代表黄钟均宫音,但第一,黄钟绝对音高标准,在汉魏至南北朝一段期间,已有多次变迁;而且,第二,更重要的,是自汉以来,无论从早先的相和三调和较后的清商三调中清调的被重用,或从荀勖时笛上“下徵”调的被应用,都可以看出宫音移上五度,即新音阶出现的迹象。新音阶出现,则原来黄钟宫旧音阶的徵音就成为新音阶的宫音。因此,《旧唐书·音乐志》所说,“竽管三十六,宫管在左”,虽与《宋书》所说,刚是相反,但仍是可以理解,而并不矛盾。以“三十六簧”来说明竽的特点,是东汉至南北朝一段期间诸家所共有的倾向。东汉许慎《说文》,应邵《风俗通》,《周礼·笙师》郑注,和三国时魏张揖的《广雅》,在这方面,都是一致的。所以,在上述两种标准中,取簧数多少为标准,较为普遍,也较为明确可靠。
三 竽、笙类乐器的发展概况
(一)早期竽、笙并存,竽被重用——汉前
竽和笙在春秋战国时代被视为极为重要的乐器;在宫廷里,在贵族间,在市民中,竽曾非常广泛地流行。文献中关于竽在这时流行情况的著述是不少的。《楚辞》、《管子》、《韩非子》等书都有关于竽的记载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》中说:
齐宣王(前319—前301在位)使人吹竽,必三百人。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,宣王说之。廪食以数百人。
齐宣王在位十八年。十八年中,有几百人以吹竽为专业。这说明民间竽的制作和吹竽技术已发展到相当的水平。在别的管乐器不多,竽得到特别发展的时期中,有三十六簧的竽,是不足为奇的。关于这一点,下文将另作说明。
到了汉代,竽还是相当流行。山东济南出土的西汉百戏陶俑,山东沂南出土的东汉石刻百戏画像以及别的一些画像,都显示出那时候竽在百戏乐队中占重要地位[8]。可见,由春秋战国下至两汉一段期间,竽和笙同时流行;竽的簧数由三十六至二十三、二十二不等。这时候,除了竽和笙各有自己的名称以外,笙又是概括竽和笙二者的总名称,有通称竽和笙为“笙”的情形;也就是说,除了称竽为竽、称笙为笙以外,也有称竽为“笙”的情形。
两晋南北朝时期所说的笙,可能也包括竽在内。《乐府诗集》转引东晋至南北朝一段期间在由古代汉族民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“清商乐”中,有器乐段落;在这种器乐段落中,笙、笛(这时的“笛”,可能是后来所谓的“箫”)占比较重要的地位;它们除了与别的乐器一同演奏之外,还要特别负责“高声弄”(一名“上声弄”)、“下声弄”、“游弄”(所谓“三弄”)等的高低变奏处理。“笙”上要作高低变奏处理,就说明了这种“笙”必须有相当广的音域(两个八度左右),相当多的簧数。因此,这种所谓“笙”,很有可能,就是前人所谓“竽”。
(二)中期竽、笙仍并存,但竽已失去其重要性——隋唐
隋唐二代竽还存在。虽在南北朝时代写成的《宋书》上早已说过“竽今亡”,但那可能是由于一位南方作者所见,不够全面。在此以后,《隋书·音乐志》还说,“竽大,三十六管”,《旧唐书·音乐志》还说“竽管三十六”,《唐书·礼乐志》还提到唐文宗时,“云韶乐有玉磬四虞,琴、瑟、筑、箫、篪、籥、跋膝、笙、竽皆一”。可见,其时竽还存在,并且得到应用。但竽的存在是一回事,竽在音乐上所起作用的大小,又是一回事;后者更不能忽视。隋唐时期,竽虽然还存在,但只被用于脱离人民的雅乐和为“好雅乐”的唐文宗所极力提倡的接近雅乐的云韶乐中;在以民间音乐为基础、比较可以代表劳动人民创造的燕乐中间,竽已完全没有地位。隋唐九、十部乐中间,只用笙或大笙和小笙,已不用竽。可以说,等到了隋唐时期,已失去其重要地位,临近它行将消失的时期,与汉魏六朝及其前的情形,很不一样。
(三)后期笙存在,竽消失——宋后
到了宋代,古代的竽,已不再存在。宋代的教坊十三部中,只有笙色,而无竽色。《宋史》载景祐二年(1035)冯元等讲到竽,说“前圣制乐……有三十六簧之竽”,大观四年(1110)刘昺讲到竽,说“前古以三十六簧为竽”。“前圣”、“前古”都是考古的口气。可知当时已没有竽了。明清两代,实际应用的,也都只有笙而没有竽。
但是,文献中有几处容易引起混乱的地方,还要说明一下。如北宋初年,约在公元960至965年之间,蜀后主孟昶曾向宋宫廷进献一个三十六簧的“风笙”[9]。三十六簧,在形制上有类于古代的竽。但当时人们已不再把它与古代的竽联系起来,而视为一种新的创造;而且它出现之后,实际上也没有起什么作用。只能把它作为一个偶然现象看待,不能据以说明竽在历史发展中的趋势。明朱载堉所设计的二十四簧大竽[10],脱离传统,也脱离实际,只能代表他个人主观的想法,从形制上,从音位的排列次序上,都可看出,它与前代竽笙类乐器很不相同;朱氏这一设计,在历史上仅如昙花一现,事过境迁,没有起丝毫作用。宋陈旸在他的《乐书》中,虽然也提到竽,说“后时所传,多二十三管,具二均声焉”,同时又说“二十三管竽”。但他没有作清楚的叙述。宋代真有所谓“二十三管竽”吗?从宋代有关记载看来,断言“没有”,恐怕倒比较能符合事实。陈旸所谓“后世”,是指汉代,还是指宋代?他究竟是确实看见或知道当时实物的存在,还是把汉人所言的大意重述一下;都很成疑问。所以很难作为根据。《宋史·乐志》载景祐二年(1035)李照曾“自造”大竽、大笙等十一种乐器。所谓大竽,其形制无可考;是“自造”,则不一定与前代的竽有何关系。而且《宋史》有明文,李照等所改造的雅乐,曾受到韩琦等的反对,说“睹照所造乐,不依古法,皆率己意,别为律度”,所以,李照所改造的七套雅乐乐器,连他的大竽在内,都寿命很短,用了不满三年,就“勿复施用”,成为废品了。北宋大约在皇祐二年(1050)左右,阮逸已经用“竽笙”的名称,后来陈旸在《乐书》(1101)中曾指名加以驳斥,说,“既已谓之竽矣,谓之笙矣,安得合而一之,为竽笙耶?”[11]后来在政和三年(1113)北宋宫廷在宫悬中所用的“竽”,可能已是这个“竽笙”。至于明朱载堉的所谓“十九簧竽”,则光看簧数,已可知道,它不是古代的竽。我们断言唐后无竽,还是有一定理由的。若说在竽、笙并存的时期,春秋战国时人曾称竽为笙的话,则在后来有笙无竽的时期,自宋以来,人们就有时一反而称笙为竽。
原载《乐器科技简讯》1974年第3期。
收入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《音乐研究文集》,北京:文化艺术出版社,1985年;收入《杨荫浏音乐论文选集》,上海文艺出版社,1986年。
[1]《世本》:“随作笙”。
[2]《礼记·明堂位》:“女娲氏之笙簧。”《史记》也如此说。
[3]在春秋战国时期,竽和笙被视为首要的管乐器;其他管乐器被视为次要。这里,以笙为官名,把竽、笙列在八种管乐器的头两种,也可以说明这一问题。
[4] 《仪礼•乡射礼》:“三笙一和而成声。”
[5] 《周礼•笙师》见前文。《礼记•月令》:“仲夏之月……命乐师……调竽笙竾簧……”《礼记•乐记》:“君子听竽笙箫管之声,则思畜聚之臣。”《淮南子》的《时则训》、《本经训》和《主术训》都曾提到“吹竽笙”。
[6]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:“,管三十六簧也。”《周礼•笙师》郑注:“竽,三十六簧。”
[7]马王堆一号汉墓发掘报告。
[8]在这些乐队中,主要的管弦乐器,是竽(或笙)和瑟;除有时还用到箫(排箫)以外,余下的都是钟、磬、鼓、鼗等打击乐器。
[9]陈旸《乐书》:“今太常笙浊声十二,中声十二,清声十二。俗呼为风笙,孟蜀主所进。乐工不能吹,虽存而不用。”
[10]朱载堉《律吕精义》。
[11]陈旸《乐书》未说明阮逸用此名词的年代,但知阮逸论乐,受到宫廷重视,是在皇祐二年(1050),所以,估计其用此名称,约在此时。
编辑:西西
审校:安安

微信扫码可打开本站小程序
相关文章
芦笙吹响致富路
拉祜族芦笙制作传承人李扎思在试吹制作好的芦笙(9月9日摄)。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木戛乡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《牡帕密帕》的保护传承基地之一,被称为芦笙吹响的地方,这里传承着传统的拉祜族制作芦笙的工...
声音百科乐器篇笙
笙,是源自中国的簧管乐器,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自由簧的乐器,并且对西洋乐器的发展曾经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。它由笙苗中簧片发声,是能奏和声,吹气及吸气皆能发声,其音色清晰透亮。结构主要由笙簧、笙苗(即笙体上的...
布依戏、芦笙制作研修班系列课程—解说传统话戏曲实操芦笙闻其音
10月24日上午,为更好地学习布依族非遗传统文化,围绕学员文化背景和实际学习情况,今天由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板坝保和班布依戏师、布依戏编导、布依民间乐器牛骨胡、葫芦胡演奏者罗继祥老师为学员授课。罗老师...
《山寨风》笙独奏
曲:唐福 作品以西南少数民族音调为素材,讲述了居住在山寨里地人们,生活与舞蹈的场景。表现了改革开放后山寨处处欣欣向荣,和谐...
笙协奏曲《黄河》第二乐章《黄河颂》
曲:冼星海改编:林伟华、胡天泉以下内容取自 “笙韵情浓” 国声35周年音乐会“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。”气势磅礡的黄河,孕育了中华文明。河流可以灌溉农田,它流经的地域土壤肥沃,适宜耕种。...
广西“非遗”进校园 音乐之“笙”奏响壮乡情
央广网南宁4月15日消息(记者罗兰)“壮族三月三”,壮乡欢歌时。4月2日至5月2日,广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“壮族三月三·八桂嘉年华”活动。4月14日,南宁市青秀区维也纳森林幼儿园举...
发表评论
